越南新娘機構過去長期有政府挹注

越南新娘機構過去長期有政府挹注

有人事經費、有運作經費:只有 2 個越南新娘機構屬此類(救總、賽珍珠)。救總因成立較早,越南新娘且曾有官方色彩、越南新娘過去長期有政府挹注,目前則有營業性財源(老人照顧機構),因此經費較無問題;賽珍珠則有來自台北市政府之委託經費(3 名全職社工),人事和運作經費上也不用擔心(104 年的委託經費有 258萬、105 年有 252 萬);也因為有台北市政府的委託經費,故在訪視的 10 據點中,只有其未申請社家署據點運作的經費(70,000 元/年)。有人事經費、無運作經費:有 2 個機構屬此類(彰化至誠和彰化婦女會),主要是地方政府提供全職的人事費(1 名全職社工,33,000 萬/月),但未提供運作經費。若要辦理活動,則需向縣市政府或鄉公所再做申請,經費多寡不同,大多 1-2 萬元。
3. 無人事經費、無運作經費:其餘 6 據點屬此類型。沒有固定的人事經費,因此機構只能自籌(申請方案或捐款,因此只能利用兼職人力,或者協會人員無薪參與),大多只能兼辦據點的服務,至於活動的辦理,亦需向縣市政府或鄉公所再做申請,而這樣的經費通常十分有限,多只有 1-2 萬元。另由於經費實在有限,有機構只好努力向外尋找,這些外找經費的申請單位包括社家署(如弱勢家庭親職方案)、移民署的服務站(合辦活動或課程)、鄉鎮公所(合辦活動)、教會(1919 食物銀行),以及其他民間機構(如金門酒廠)等。